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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電擊棒之狼3天犯2案 少女逃魔掌顫抖求救「他說不聽話就電我」
新北市中和區徐姓「電擊棒之狼」今年2月帶一名17歲女網友回住處後,亮出電擊棒發出
通電聲,威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遇害後逃到附近店家求援,徐男竟追出門,所幸警方
趕到將他逮捕。新北地檢署查出案發前2天徐男也曾以類似手法強拍另名15歲少女裸照,
今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將他起訴。
檢警查出,今年間,徐男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7歲少女,少女因曾受父親家暴,歷經約莫3
年時光才走出陰影,並在2月9日答應徐男邀約,到徐男家坐坐,沒想到徐男竟在家中拿出
預藏的電擊棒,開啟後發出恐怖的通電聲,威脅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
少女雖盡力抵抗,仍被強硬壓制侵犯,事後少女趁徐男不注意,奪門而出,跑到附近店家
求援,當時她身子不斷發抖,還喃喃自語:「他說不聽他的話,就要用電擊棒電我」,期
間還因徐男不斷打電話給她而啜泣,直到警方趕到現場,情緒才稍微平復。
警方依據少女指述,在店家附近發現徐男身影,徐男一度用力推擠警員拒捕,最後才乖乖
就範,警方隨後在徐男家中搜出作案用的電擊棒,並在徐男手機中發現另名少女的裸照。
檢方偵辦後,月前先將徐男持電擊棒威嚇少女性侵的部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並另
案追查徐男手機裸照的被害人身分,結果發現這名被害人年僅15歲。
這名15歲被害人到案表示,今年2月7日間,徐男在他住處用電擊棒電她手腳,威脅她發生
性關係,還偷拍她的裸照,但她當時沒有拍照也沒有報警,事後也沒有跟朋友、家人說,
也沒有驗傷。
檢方認為,徐男被控性侵15歲少女的部分,除了少女片面指述外並無其他證據佐證,但徐
男偷拍裸照的部分罪證確鑿,因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將徐男起訴。(饒偉生/新
北報導)
沒看過這種市長,
自己轄區治安弄不好,
污染物弄不好,
食安弄不好,
整天用捷運跟隔壁市長一直蹭,
沒想到市長反應也很慢…
我很好奇
北部發生這種垃圾案子
那些當過版主或想選版主的
會不會也想出來譙幾句跟上面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