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一分局:唐鳳只是講錯,不算造謠~
我上禮拜看到唐鳳的一則受訪影片:
【學習不停歇—打造後疫情下的韌性社會】前瞻數位學習—訪問唐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Dthn13qz5A
從影片的6:30開始到7:30,
唐鳳提到今年四月發生一件酒店工作者妨礙疫調的案例,
他說防疫指揮官"建議大家先不要去這些地方,他其實只是講了這樣一句,
他完全沒有祭出任何行政命令、任何強制手段..."。
我看完這段話就覺得唐鳳真的沒有法學常識,不懂何謂法律保留或罪刑法定。
最重要的是,她說政府沒有祭出行政命令等強制手段,根本是不符合事實。
因為在今年四月初的時候發現酒店從業人員確診又隱瞞疫調時,
中央政府就下令全國的酒店舞廳等場所必須停業。
衛服部的公告如下: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okBaT5_NvR9vqYIAHIPVBg?typeid=9
警政署的公告並說明違反的罰則:
https://reurl.cc/Z7qgVp
請問這個不是行政命令? 那是甚麼?
更不用說中間還經歷過業者陳情要求復工,
中央和地方政府針對解除禁令的決定還有相關爭執。
唐鳳竟然能說"完全沒有任何行政命令"。請問是在講哪個平行時空?
防疫的成功是需要靠全體社會經驗的共同累積,對於措施的評價大家可以有各自見解,
但是,前提一定要基於事實!一定要基於事實!一定要基於事實!
如果忽略事實,或是扭曲事實,會造成社會防疫的經驗值被不實的訊息所減損了。
基於上述的原因,我今天跑去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依社維法對唐鳳提出檢舉,
接洽的員警看完我提供的資訊和說明,
他的結論是:唐鳳只是在受訪的時候講錯,不太算是造謠。
我說:那之前有一些民眾在個人臉書或LINE發言錯誤,卻都按照程序移送。
員警:這要看那個言論會不會造成恐慌,我剛看完沒有恐慌。
我說:地檢署有針對散布不實的條文有做解釋,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
而且個案情節是否達標,應該由檢察官或法官來判斷。
員警:我個人是覺得未達標準,所以不會受理。
OK,我其實對員警的反應不意外,十個裡面九個應該都不會受理,
畢竟「行政一體」,我只能尊重。
「超買」不是「走私」;「講錯」不是「造謠」。又學到了一課。
只是負責政府防疫內外宣傳的官員,如此狀況外的發言,的確是有點令人恐慌。
而且之前還在宣導如何防止假訊息,結果自己的公開發言有夠呵呵...
喔,對了。
雖然警局那邊沒受理,但我有順便再去監察院陳情,那邊有先受理了。
之後會不會約談就不知道了。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