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k2326 (U質宅宅)》之銘言:
: 攻擊說指控沒拿出證據的人拜託也有腦一點
: 你們知道嗎
: 只有一種人叫做笨蛋
: 才會在媒體面前把重要證據秀出來
: 證據一定是要到法庭才能亮出來啊
: 先亮出來是要讓別人在開庭前有充分時間滅證嗎
怕滅證應該直接去警察局檢舉告發,而不是開記者會宣布,開了記者會又怕被滅證,這邏
輯怪怪的
就像黃國昌開了記者會信誓旦旦地說台北公宅水管有弊案,說要送檢調偵辦,結果近十個
月過去了,弊案跟偵查結果呢?
為了選舉,一個法律人連無罪推定原則都可以拋諸腦後,難怪這個政黨快死了,沒格調沒
原則,跟垃圾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