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慘了!爆時力黨工染毒「我講話負責」 判賠40萬確定
蘋果 黃哲民/台北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2018年爆料時任「時代力量」政黨黨工林效先涉持毒,並批時力包庇掩
飾,還強調「我講的話,我負責」,林男獲檢方不起訴後,怒告王浩宇索賠243萬餘元及
登報道歉,一審認定王浩宇爆料不實,判他應賠25萬元,並在《蘋果》等4報及王浩宇臉
書刊登道歉啟事各1天,上訴後,高院今加碼判王浩宇應賠40萬元確定。登報道歉部分還
可上訴。
林男今到庭聽判後受訪表示,法院判決代表「他(王浩宇)應該負責任!」林男還說,那
時一整年沒人相信他,獲不起訴雖回任時力,後來仍決定離開,目前擔任身心障礙者看護
,是「蠻療癒的工作,處在相互信任的關係」。林說自己的人生「就分成這件事之前與這
件事之後」,今天終於告一段落,「好像找回自己的自由,有種解脫的感覺!」
本案源於2018年3月27日,林男當時在北市忠孝西路的租屋處,被檢方指揮憲兵隊查獲毒
品,王浩宇從同年4月15日起,在個人臉書爆料此事,喊話要求時任時力黨主席黃國昌應
開除林男、徹查有無其他黨工涉毒並向社會道歉,還在立法院開記者會,砲轟時力對內下
封口令還欺騙媒體,他身為民代要「勇敢把事情說出來」,並強調「我講的話,我負責」
。
林男獲檢方不起訴後,提告主張王浩宇未盡責查證就影射他涉毒,害他被時力留職停薪1
年靜待司法調查,要求王浩宇賠償他全年薪資損失43萬餘元、精神慰撫200萬元,並須在
《蘋果》等4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1天,還要在王男個人臉書連續刊登10天道歉啟事,
且不得修改網友留言或隱私設定。
王浩宇辯稱他的爆料從沒對林男指名道姓,是媒體報導時揭露,又說林男是時力創黨發起
人,屬於「局部性公眾人物」,個人名譽應對言論自由做較大程度退讓,還宣稱黨工涉毒
攸關公共利益,他從時力內部取得訊息、已做合理查證,所做評論也沒過激,林男被留職
停薪與他的爆料無關。
一審指王浩宇爆料內容已被證明為不實,他再依據自己錯誤爆料做意見表達,不算是善意
適當的評論,而王浩宇爆料雖沒說出林男全名,卻公布林男年齡、經歷等背景資料,足以
讓一般人輕易查證得知,且王浩宇在案件仍偵辦期間,一再以林男涉持毒甚至運毒、販毒
為名,公開指責時力若不處置就是包庇,可見沒做合理查證。
一審認定林男並非公眾人物,王浩宇爆料時沒謹慎求證,造成林男蒙受不小的精神痛苦,
但時力已補發1年薪資給林男,斟酌雙方社會地位等條件後,判王浩宇應陪林男精神慰撫2
5萬元,並在《蘋果》等4大報及王浩宇個人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各1天,且王浩宇不得修改
臉書啟事下方網友留言或隱私設定,以致不利閱讀。上訴後,高院今加碼判王浩宇應增加
15萬元賠償金,合計賠償40萬元確定。登報道歉部分還可上訴
https://reurl.cc/R1EN8Z
備註:
才賠40萬元
是看不起我們營收破億的小開王導膩
支持咱們政黑男神再上訴
看登報道歉部分
法官會不會再加碼
變成連續三天登報道歉之類的
#我講話負責
#法院時力開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