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應該是要下台,因為他事件前後看起來
並不適任。
政府發言人的角色,其實是一個陣亡率很高的
工作職務,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免洗筷性質的工
作。換來換去的,沒有什麼好眷戀或必須慰留
的懸念。
政府發言人的工作,不外是:
(1) 站在政府立場對外講解政府施政與政策。
(2) 替機關首長的立場和態度或其職位發言,
具有在機關首長公忙或因故無法出面時,代為
發言或發表聲明的性質。此時猶如機關首長的
角色、為其喉舌,如機關首長臨場的性質,為
其發言之代理人。
(3) 為政府政策進行辯護,與外界質疑之對應
。此時如同政府對外溝通的窗口與管道之一。
(4) 為機關首長進行辯護、替執政者或為政策
擦脂抹粉。要替機關首長擋住爭議、外界指摘
與謾罵,並且適當回擊與反應。
(5) 是政府與機關首長的門面,與美化門面與
觀感(政策)的化妝師。如前所說,他是代替首
長發言的代理人,如同品牌形象,見他如見首
長,等同一般(在代理首長發言、出聲音的場合
)。
應該要有相當良好的品格與品性,和外表、儀
態。
(6) 要有能把白講到黑,由黑講白的能力。要
有不怕上台的台風、不害羞的性格,甚至要有
點厚臉皮。
(7) 政府發言人應該採取偏中性中立的立場,
不應該主動去攻擊別人。理論上應該是接受外
界質疑後,被動說明,或採取適度中性的溫和
回擊就好。
(8) 對外聯絡媒體記者和採訪等庶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