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拍警察遭罰2千 7旬翁怒抗告「逆轉再回敬一罪
TVBS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17647
一名7旬老翁於花蓮火車站前看見員警值勤,由於想拍下臂章留念,於是拿起手機錄影,
不料被該名員警認為侵犯肖像權,挨罰2000元罰鍰,老翁一氣之下抗告,結果不僅獲判不
罰,還讓法院依職權告發彭員,成功為自己平反。
判決書中指出,張姓老翁6月間於花蓮火車站前,見到彭姓員警正在值勤,他想拍攝臂章
留念,於是拿起手機對著錄影,彭員認為人格及肖像權遭侵害,當場要求刪除錄影檔案,
老翁拒絕後試圖離開,彭員口頭命令不准離開,並多次伸手阻擋,老翁表示彭員明明有配
戴口罩,不認為有侵害肖像權,自己左手被抓住導致挫傷流血,氣得質問「壯年的警員可
以向七旬老人如此暴力相向嗎?」
老翁不滿無故受傷,事後還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挨罰2000元罰鍰,於是提
出抗告。花蓮地院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影像後認為,公務人員在公眾場所執行公務,本應
受一般民眾檢視及監督,我國也無任何法條禁止民眾在公開場合對正在執行勤務之公務人
員拍照、錄影,無所謂侵犯隱私權或肖像權。
此外,老翁全程並無攻擊之動作,彭姓員警也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可以要求老翁刪除檔案,加上彭員出手阻擋民眾離開造成對方出現
挫傷,行為上涉犯《刑法》中「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強制罪」之嫌疑,花蓮
地院因此依職權告發,以求端正警紀。
花蓮王傅崐萁坐牢中,警察坐陣治理花蓮
拍下臂章留念員警認為侵犯肖像權 事後還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強制罪」之嫌疑
果然有雷洛的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