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尷尬了!中市府花公帑告前交通局長王義川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11-21 11:48:22
尷尬了!中市府花公帑告前交通局長王義川 三審全都輸
自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在林佳龍時代擔任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的王義川,卸任不久,
去年被隸屬於市府交通局的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控告,索賠196萬餘元的損害賠償,不
料,一、二審全敗訴,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不死心,上訴到最高法院,本月16日被最高
法院駁回確定。
昨天收到判決書的王義川,用感嘆口吻表示「我被告的莫名其妙」,指盧市府用台中市民
的錢請律師,三審全敗訴,告不成又要濫訴,用公帑請律師,「要不要跟大家說明一下,
律師費和訴訟費用花了多少啊?」記者目前正詢問台中市府回應。
判決書指出,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主張,胡志強時代闢建的快捷巴士(BRT),其藍線C
L03標機電系統工程發生履約爭議,2017年7月經仲裁判斷,市府應給付廠商1億8378萬餘
元,並應加計5%利息,王義川於付款簽呈上,批示「以仲裁書為基礎,啟動下一階段協
商」,沒批准全部付款。
當時的處長黃國書,同年9月用Line詢問王義川,「是否仍不提訴訟(撤銷仲裁判斷的訴
訟)?繼續談判?」王義川答覆,「這件事我來負責,你們不用擔心;去撤銷仲裁裁會讓
這件事拖得更長」,導致該處僅支付廠商1億4903萬餘元,尚有3475萬餘元沒付,王義川
又於2018年底,因林佳龍連任失敗而離職,離職前沒有與廠商達成協商,導致市府額外支
出196萬餘元利息給廠商。
王義川答辯說,Line對話是「傳達決策並擔負相關政治責任」,不是契約,公共運輸與捷
運工程處片面解讀為「無名契約」,此一主張違反常理,另外,協商也不是虛假,他沒有
過失,他的目的是減少中市政府因仲裁判斷應支付的金額,是基於維護眾人利益,不符合
侵權要件(意指王義川想減少支付廠商的金額,針對3475萬元餘款,希望繼續與廠商協商
,降低市府支付金額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王義川勝訴的主要理由有二,其一是Line對話內容,並不是「成立無名
契約」,而是指政治責任,並非承諾協商失敗,他願意自己賠錢,這是「公法契約(行政
契約)性質」,涉及的是中市政府經費與預算收支。
第二項理由,是法官認為王義川嘗試與廠商協商,屬於行政裁量,未見任何過失,也沒有
不力求切實,畏難規避,互相推諉、無故拖延等行徑,據此判決公共運輸與捷運工程處敗
訴。
該處不死心,又向台中高分院上訴二審,同樣被法官判決敗訴,今年7月向最高法院上訴
三審,本月16日仍判決敗訴,三審全都輸,全案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58220
作者: Robben (裸奔)   2019-11-21 11:48:00
盧粉最愛這一味
作者: jimlexus (Sin)   2020-11-21 11:49:00
國民黨追殺
作者: gogen (gogen)   2020-11-21 12:09:00
盧秘書表示
作者: slive   2020-11-21 12:20:00
小錢啦盧大媽再賣塊地給建商就花不完了
作者: listening44 (TWJungle)   2020-11-21 12:29:00
小錢啦最會賣地的花媽都能賣地專門跟受災戶打官司了
作者: pita30 (低調)   2020-11-21 12:37:00
這也能吉成,阿北應該可以把馬郝吉到破產
作者: chowyc (yc)   2020-11-21 12:41:00
相較於牛肉麵店,這個才叫政治追殺
作者: arlubor   2020-11-21 12:51:00
國民黨執政專門搞這些爛事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11-21 12:59:00
一直告一直爽的概念 嘻嘻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20-11-21 13:10:00
國民黨就是賤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11-21 14:26:00
盧秀燕真的好可怕...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20-11-21 21:37:00
淦話王做這業配的目的是? 李紅中與他的獠牙出來炮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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