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不要瞎掰好嘛!
: 我在立法院第三屆了,還沒聽過什麼是[逕付一讀]的,只有因特殊狀況要跳過委員
: 會審查的[逕付二讀],這是瞎掰之一!
: 這個民眾黨不願意簽行政院版的不不復議同意書,起因是:
: 1,行政院版已經送達立法院完成院會宣讀,但還在復議期,所以必須各黨團簽不復
: 議才能排審。
必須各黨團簽不復議才能排審 ?
看一下當初勞基法的案例
(以下截取部分內文)
https://www.storm.mg/article/361899
「不復議同意書」等於「不復議」?立院勞基法議事爭議「政治淩駕法律」
以議事相關法規來看,並無規定復議期內不得排案,只是在復議期內排案有「歸零」的風
險,一旦復議成功,委員會等於白審,當然若復議失敗,委員會的排審就屬有效
再來,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復議案需要由未反對原決議的立委提出,並要有20人連署,
以當天的狀況,有權提出復議的是當時同意付委決議的60名民進黨立委,以政治現實考量
,確實已無提出復議的可能。
所以根據上述說法 基本上只有TPP不簽的話根本也能夠排審不是?
要有20人連署且為未反對的立委才能提出復議案 才有風險會讓委員會審過的重來
我的理解不知道對不對?
附上立院議事規則:
決議案復議之提出,應具備下列各款:
一、證明動議人確為原案議決時之出席委員,而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者
;如原案議決時,係依表決器或投票記名表決或點名表決,並應證明
為贊成原決議案者。
二、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
三、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