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懲農地非法廢棄物 初犯最高擬罰2250萬併刑責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1-23 18:29:38
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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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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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農地非法廢棄物 初犯最高擬罰2250萬併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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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3日電)
台南學甲爐碴違法填埋農地受關注,環保署擬修廢清法46條,若事業單位在農地棄置爐碴
等可供「再利用」的廢棄物,初犯罰金最高可達新台幣2250萬元,併處1年以上、5年以下
有期徒刑,不再有只罰錢而免刑責,還可能連坐處罰源頭。
部分立法委員日前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除提高處罰金額外,也包含授權課徵資源
減量費及事業廢棄物管理費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與業者及各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針對課費項目,環保署官員今天
告訴中央社記者,會中業者多以成本增加為由,反彈聲浪大;環保署也提到,因涉及調整
現行廢棄物管理制度、與其他基金的搭配,因此相關做法仍待評估。
由於台南學甲爐碴案受到各界關心,環保署指出,為避免不肖業者假「再利用」之名棄置
廢棄物,擬修廢清法第46條回填、堆置、掩埋廢棄物及違法再利用等,將處1年以上、5年
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至1500萬元罰金;不會有只罰錢而免去刑責的情況。
此外,上述情況若是棄置地點為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加重其刑至1/2,累犯加重2/3。亦
即若業者在農地任意棄置廢棄物,初犯最高可開罰2250萬元。
環保署說,一般事業廢棄物部分,擬將第52、53條處罰金額上限分別調高至1000萬及1500
萬元,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但罰鍰下限為避免情節情微導致基層執行困難,仍維持
6000元及6萬元罰鍰。
環保署提到,本次修法也擬提前啟動債權保全假扣押、假處分,避免業者脫產,並參考民
法延長求償時效至10年;若產源事業,如鋼鐵業、製造業等,委託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廢
棄物,但處理機構卻未依法清除,除處理機構將受處分外,上游鋼鐵、製造業也將負連帶
清償責任(清理費用)等。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法擬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款,給予勞動權益及刑責減免等相關保護措施
,鼓勵內部員工勇於檢舉;若事業單位違法情節重大,會停止並追回原有補助優惠,並且
在未3年內不得享有政府優惠待遇。
環保署說,另外也有立委提出希望增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工業局等,也可以針
對轄下事業單位採取行政檢查;在研商會中部分機關表示因人力不足恐難推行,這部分仍
待討論。
(編輯:陳清芳)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根據早前「院總第 966 號・委員提案第 25523 號」的議案書內容:
「一、為加強規範違法丟棄廢棄物之行為,故加重罰則。修改之罰鍰金額參考《水利法》
   規範『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者』所定之第九十三條之二最高罰鍰金額及本法修正前
   第五十條之最高罰鍰金額。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
   ,經處分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處分機關並應令該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
   指派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境講習。
   故將受處分者須接受環境講習之罰則納入本法規定。」
而按著環保署之計劃走的話,對於防治類似於「爐渣隨地丟棄」的事件,是否會帶來同等
成效呢?
就算提高罰金數額,假如沒有嚴加執法,也是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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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smsk (449)   2020-11-23 18:36:00
擬修要標一下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0-11-23 18:39:00
蠻無聊的 都快餓死了跑外送太多就知失業率太高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11-23 19:08:00
應該更高
作者: sciss1 (無)   2020-11-23 22:26:00
高雄還有個拖了7年以上還不只的"旗山大林" 中聯爐轉石據說清運計畫擬出來,最高要89億才清的完(挖下去可能少一點)。2250萬算甚麼東西?一根毛?更正,不是爐轉石,是"轉爐石"。按照政黑邏輯,反正替這些轉爐石上街遊行的人超少,先不忙著去追業者這89億,先好好嘲笑一番再說?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0-11-24 03:53:00
最高2250萬 最低呢? 6000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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