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銘言:
: 單親媽媽下藥勒斃年幼兒女 法院:不判死刑有違天理
: 2020-11-25 10:55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 新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因生活壓力太大,今年2月下藥迷昏6歲兒子和7歲女兒,用童軍
繩
: 將人殘忍勒斃;新北地院調查,吳女行凶時見兒女反抗仍執意動手,犯後又未能悔過,
已
: 達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認為「不判處死刑,有違天理」,因此依殺人罪判她死
刑
: 。可上訴。
我對於平常喊精神病患要判死刑
但是這個不應該的人感到莫名其妙
平常不是都喜歡說殺警案兇手靠精神病逃死不應該?
怎麼到這一位就不應該了?難道憂鬱症不算精神疾病的一種?
還是隨機殺人該死
但媽媽殺小孩就沒關係、不應該死?因為媽媽照顧小孩很辛苦?
我還以為一般狀況為了保護小孩
所以正義人士們應該要加重父母殺小孩的刑責欸?
還是覺得反正小孩是父母的財產所以殺了可以體諒?
因為廢死所以覺得兩案都該無罪我OK
因為挺死所以兩個都要死刑,那我也尊重
但一個要斬立決一個是其情可憫的我真的不知道在錯亂什麼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