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12-01 20:11:00我就不懂台灣人一邊罵司法一邊對司法有高期待 司法在犯罪防治裡面是最沒用的一環 甚至還有害於犯罪防治要防治犯罪 就要給政府擴權 擴到家家戶戶都可能被監聽監控 警察基於完全的自由心證來臨檢 但台灣人不想給政府擴權 又要減少犯罪率 只想靠重刑遏止 這叫緣木求魚因爲刑法叫行為責任論 不能爲自己行為負責 又對此無可歸責的人就不能要求他負起全部責任講難聽點野獸殺人你會當場擊斃牠 但你不會審判牠精神病患在刑法上也非健全的人 如果不是能證明到有強烈病識感仍不吃藥的地步 很難評價為可歸責當然如果人民不能接受罪責論而認為要以對待危險源的態度對待精神病患 我也不認為有何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