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法訴訟不推翻結果
拜登會在明年出任新總統
情況是行政權歸拜登掌握
立法權部分比較複雜
眾議院還是民主黨佔多數
但參議院是共和黨50席,民主黨48席
還有2席,是喬治亞州,明年一月初會選出
假設兩席都是民主黨贏,參議院就屬於執政黨掌握
因為憲法規定,兩黨票數相同時,副總統可以投下關鍵一票
而所有的委員會主席也都會換成民主黨人
我知道有些人認為民主黨總統最好是搭配共和黨參議院來制衡
但我反而會想
以現在這種政黨高度對立的氣氛
很可能會變成政黨惡鬥
對於國家的團結和穩定不一定有利
是不是兩席參議員補選都由民主黨拿下
這樣施政 立法 預算 同意權等等
都會比較順利
就好像台灣
總統和國會多數黨同屬一個政黨時
比較好做事吧?
這樣對美國比較好嗎?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