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insinal (Rhythm of the Night)》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B5Exec2.jpg
: 台北市官方調查:承租社宅者只有「4.2百分比」願意付租金2萬以上
: 55/(1699+377+55)= 2.5趴
: =》三房型佔明倫社宅申請的件數比例
: 你還覺得很意外嗎?
你都不覺得這個問題,問的超爛的嗎?
(就算是台北市官方也該罵)
那個受訪者可以接受的租金,對應的是幾房型也沒說
受訪者可能一個人住,受訪者也可能一家4口住
可接受租金價格絕對差好幾倍
結果全部都混在一起作灑尿牛丸
其實會去申請明倫幾房型,申請的人都會算自己划不划得來啦
租房子又不是只有「租金+管理費」要考慮而已
明明還有很多因素要一併考慮
計算機按一按,覺得划的來就會去申請,
划不來除非他是死忠柯粉
半夜借錢,都要去給柯P的明倫社宅衝量申請
不然連去看屋都懶啦
用108/12/31在高雄辦的公聽會
其中一段來看租屋要考慮的基本因素
(其實有租屋或買屋過的,不是都這樣選屋?)
高雄空中大學科技管理學系胡助理教授以祥:
假設我們今天在某捷運站,除了黃線以外,因為黃線都是經過很熱鬧
的區域,假設我們在偏遠的地方蓋了社會住宅,事實上我們要理解,
比較需要社會住宅的這些民眾,他大約是做服務業的,他的工作地點
應該是在市區,因為服務業的核心在市區。他搭乘捷運一趟 30 元,
來回 60 元,乘以 25 個工作天,他一個人的交通費一個月需要1,500元
,還是說我就騎摩托車就好,假設他們一家有三口、四口,這個就
不得了了,如果全家都搭乘捷運,這個費用就會非常高。所以我們
一味的思考我們提供便宜的或是免費的社會住宅來供民眾使用,
但是他們所付出的交通成本其實是滿高的。
https://tinyurl.com/y3ylw6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