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為社宅槓內政部 柯媽:各界意見這麼多就交給中央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12-11 12:58:47
※ 引述《ERT312 (312)》之銘言:
: 為什麼媽媽跟兒子的一通電話
: 記者馬上就知道
: 還知道母子電話中說了什麼
: 到底是誰爆給記者的?
: A:柯媽媽
: (柯媽媽曾經打了四百多通電話給里長
: 但口風卻很緊
: 是有里長告訴某名嘴
: 某名嘴才在節目爆出來
: 現在打了一通就自爆的可能性不高)
: B:惡體襲滅天來自爆
: C:記者偷聽來的
不用管 記者怎麼知道的阿
重點是 這篇新聞報導 是有記者具名報導
也就是說 這篇新聞不是用綜合報導
這種規避責任的方式來報導 這則內幕新聞
如果說 柯文哲認為 這記者是造謠的話
他可以提告阿
但到目前為止 都沒聽到柯文哲要對 該位記者提告
然後 柯文哲不是說 反假新聞嗎 ?
提告下去 在法院對簿公堂 記者一定得拿出東西啊
拿不出東西 就是代表沒有所本
法院判決 敗訴機率就很高
基本上 我看新聞都是這樣看的啦
綜合報導 政治中心 採訪報導 這種不敢具名的
我就看看就好
但是 有記者敢具名的 可信度就至少有50%以上
作者: KurtCobain (nirvana)   2020-12-11 13:00:00
記者是有天眼通的高人
作者: benqlove (benq)   2020-12-11 13:00:00
邏輯清晰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20-12-11 13:01:00
還是可以用消息來源保密來幌啦 不過有具名總比沒有好這篇新聞的關鍵是 新聞明指 柯文哲在會議上提到媽媽致電上法院的話 如果被法官詢問 會議紀錄/錄音/參與人這就閃不掉了 只能裝傻不記得或說沒留存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20-12-11 13:06:00
原來具名就有可信度 以後別被打迴力鏢嘿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12-11 13:07:00
你去告記者阿 他名字都給你了
作者: annahuangtw (Anna)   2020-12-11 13:08:00
如果是真的,柯媽也是讓你協調有技巧的推,柯媽那張嘴也蠻有能力的,要不是他是你媽,她早就跑來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0-12-11 13:13:00
這種東西應該是轉傳的 所以不敢具名中間人只要斷尾求生 PO文的記者反而是第一個被告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0-12-11 13:42:00
柯學家一堆捕風捉影的好意思講人家喔 爆個爐渣就無限上綱洗到爐渣米 到現在還沒找到米來給大家看過弄到當地農民都賭爛了還不是洗得很開心
作者: SPDY (Alex)   2020-12-11 13:55:00
還真好意思噓什麼回力鏢 那種水準還是繼續只會洗圖就好了啦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20-12-11 13:56:00
別這樣,洗圖仔會說話是好事
作者: tokei927   2020-12-11 14:12:00
敢具名比4%仔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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