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中央跟立法院誰主導?
: 黑人問號耶?
: 要補助 dpp還要拘泥法規
: 萊豬都可以繞過 這個你不會?
: 我教你
: 你中央只要純補助住社宅的居民
: 根本就不用理會這法規就解套了
: 腦子不會用?
講到立法有個很有趣的 一直想分享給柯學家:
這是新北市(不要舉綠共的縣市)
https://reurl.cc/q8l3Gg
可以看裡面的第16條:
第十六條
公辦社宅之租金,以出租標的所在行政區市場租金行情之百分之八十為上
限。
本府得依屋齡、市場租金行情、申請人之家庭年所得、經濟條件及人口組
成狀況,公告不同租金標準。
民辦社宅之租金,應符合前二項規定,並於核准營運前,報請本局核定。
於核准營運期間調整租金者,亦同。
為什麼新北市可以立法定八成,台北市就不行阿。
另外看一下台北市的
https://reurl.cc/WL2V0e
第 十二 條 社會住宅收取之租金及管理維護費應依據承租人合理負擔能力酌予訂定,
且二者合計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
前項市場租金水準應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之。
前項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
。
第 十三 條 社會住宅之租金及管理維護費之訂定,應報請本府核定。調整時,亦同。
另外補充新北市2018年的新聞稿:
https://reurl.cc/ldxMpA
本府制定「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
,以興建或購買方式興辦的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50%(減徵後地價稅稅率為5‰
,房屋稅率等同自住房屋為1.2%);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的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
30%(減徵後地價稅稅率為7‰,房屋稅稅率為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