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port (輕鬆看)》之銘言:
: 管別人餐館又是什麼梗
: 馬狗說說?
: 什麼叫做莫名其妙的理由
: 前因後果都沒去釐清 直接模糊焦點
: 混淆視聽 幹你娘咧
: 寒你媽逼 有抓去關嗎
: 有像黎智英周庭黃之鋒被抓嗎
其實在這件事上港府做法才是正確的,有違法事實就抓媒體負責人,維持媒體運作
黎智英被抓,蘋果卻沒有關門
這就是當年鄭南榕100%言論自由四點具體主張之一
1.人民辦報刊不必先經核准:如有所謂登記,也只是報告性質
2.新聞不必事先檢查
3.對報刊任何處分,必須交由司法獨立審判
4.報刊如有違法被法庭處罰者,只限報業負責人,不影響報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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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稍微想像一下就應該明白,鄭南榕當年一定也面對很類似的情境阿
鄭南榕說他堅持言論自由
下面黨國鷹犬要他閉嘴,自己又不想背著迫害言論自由的臭名
那最容易找到的藉口就是:
警總以"春風專案"掃蕩黨外雜誌
1980~1985期間,是國民黨查禁黨外雜誌次數最為頻繁的時候
警總查禁或停刊雜誌的理由,多數是
"散佈不實文字,危害社會治安"
"違背反共國策,為匪宣傳"
"捏造事實,栽誣政府"
"扭曲事實,挑撥分化"
"詆毀國家元首"
"混淆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士氣民心"
"與發行旨趣不符"
"登載不實"
今天不過就是換個詞,叫做反紅媒,假新聞 wwwww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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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原本NCC換照這件事,以前的標準也是符合鄭南榕第一項主張的
原則就是讓你過,只是登記備案性質,不做實質審查
現在是實質審查審到你掛為止 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