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嚴重打臉一下 一堆說用三倍券就不能報帳的智障們
他媽的 三倍券沒記名 使用上就等同現金
簡單來講你花3000元三倍券 對店家來講 就是等同你付3000元現金一樣的發票給你
這個問題很早就有人討論過 不是這次才好像發現 原來用三倍券買東西可以報帳喔
https://tinyurl.com/y4tf9x4r
問:公司請客,主管先用三倍券付款,取得發票,用發票向公司請款,拿回3,000元現金
,可以嗎?
答:可以。三倍券等同現金券,商家取得三倍券要開發票的。和主管先刷自己的信用卡,
再跟公司請款是一樣的道理。
蘇貞昌就是取得了一張 有開統編的發票 很多人凹說他又不一定會拿來報帳
是阿 但你如果明確界定這件事情就是私務 你幹嘛去讓別人打你的統編
發生過丁怡銘的事件後 結果行政院幕僚還那麼不長眼
如果不是幕僚智障 就是那個店員 一定是中共同路人啦 建議熱心民眾快點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