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黨對網管法又在搞笑了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12-14 17:00:11
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指出,該法第13條是帝王條款,它讓NCC可以認定誰妨害國家安
全而開罰,
網管法草案第十三條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事業所提供之服務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
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國安法
第 2-1 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
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
品或電磁紀錄。
三、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
磁紀錄。
第 2-2 條
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網際空間及其實體空間。
看懂了嗎黃子哲
國安法把違反國安的定義寫得很清楚
另外國安法2-2條就明訂網路也是國安法的管轄範圍,所以網管法寫進去並無不妥
不要這麼緊張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2-14 17:06:00
這兩條哪裡有關係? 如果是國安法已經有規範的, 還需要網管法來授權主管機關"認定"?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12-14 17:09:00
我很難接受 在 中華民國 可以有哪個單位 可以管理認定 那些 content 違反國家安全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0-12-14 17:09:00
民進黨一直要台獨 算不算違反"中華民國"國安法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12-14 17:10:00
除非 大家都OK 從今天開始 我們回到 可以思想審查的時代
作者: BleedWang   2020-12-14 17:11:00
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12-14 17:11:00
外國勢力不准介入選舉 那沒話說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12-14 17:12:00
但是 到了今天 已經沒有誰 能夠在 中華民國通過 任何 允許 政府單位 對 content 進行審查的法律中華民國 之所以可貴 就是 我們能夠允許 也接受就算是 兄妹 也能光明正大 堂而皇之的 主張兩種在價值觀上 完全是相互對抗 的 政治主張然後那個哥哥 甚至不會被 株連 還能選上立委、市長
作者: humour   2020-12-14 17:16:00
可憐吶,媒體的長城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0-12-14 17:16:00
應該被可憐的是 無條件支持黨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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