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專責機關 唐鳳認為可跳脫部會框架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228020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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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鳳說,行政院組織法將部與委員會分列在不同條文,若依現行法條,負責數位發展業務
的單位只能是有點協調能力的部,或有點執行能力的委員會,他認為,應可以跳脫部與委
員會的框架,就能不受限制,擁有更多發揮空間。
唐鳳舉國立故宮博物院為例,指故宮為行政院所轄,但不屬於部或委員會,他也說,依蔡
總統政見來看,要成立的是數位專責機關,專責的意義是有人負責整件事,不一定要當一
個執行者或協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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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的意義是有人負責整件事,不一定要當一個執行者或協調者。
不然會是甚麼?
要跳脫部會框架 看來又有新點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