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林淑芬等3人停權3年太重?民進黨團堅持處分萊豬跑票綠委
新聞來源:聯合報 / 記者陳熙文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9750/51327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新聞內文:立法院日前針對萊豬議題上演表決大戰,民進黨團決議一致投票,但仍有包括綠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棄權投票,民進黨團今開會決議,將祭出黨紀,黨團內部停權3年。
民進黨團今上午舉行黨團大會討論跑票綠委的相關處分,由民進黨立委、黨團紀律會召集人周春米先行報告指出,上周四萊豬表決共投192次,有多名綠委未一致性投票,不過其中大多情節甚輕,對於情節重大者,則在昨天開會討論,依照黨團規定第6條、第30條、第31條做處分。
會中對於包括罰款最高上限3萬元,以及送中央黨部中評會作為未來選舉提名參考等都無太大異議,總召柯建銘也在會中提醒,這是表決前就已經做出的決議。
不過,在黨團停權部分,由於規定一停就是3年,在黨團中引發熱烈討論,有綠委認為應該保留,擇期再做討論,但遭到否決;有綠委則認為應當表決決定,但立即引來其他綠委認為現場表決不妥當,希望是共識決。
有綠委則認為應當將3年縮短為1年或2年,但柯建銘在現場提醒,綠委楊曜在2016年投錯票,誤投自己,害黨團錯失一名召委,就遭黨團停權1年,如此重大表決跑票不能不比照辦理,最後仍決議依規定停權3年。
備註:這個處罰會不會太重了啊,還比之前那個酒駕的重,而且反而支持民意的被黨懲處,可怕啊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