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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好大官威 藍提案嚴重者可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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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立法院立委之間肉搏、舌戰已是常態,官員與立委之間,過去偶有鬥嘴
發生,但在第10屆國會發生次數卻愈來愈頻繁。行政院長蘇貞昌備詢時,數度與藍委賴士
葆、蔣萬安拍桌互嗆,甚至反質詢在野立委。國民黨為此提案反制,對於反質詢、實問虛
答、無故缺席的官員要有相應懲處。
蘇揆帶頭 閣員拍桌脫衣
蘇貞昌在總質詢時,多次槓上立委,其閣員也是「戰功彪炳」。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被藍委
抗議時,以拍桌嗆聲離席。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也反質詢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與江啟臣拍桌
互罵。藍委李貴敏擔任召委時,邀請國安局長邱國正列席,邱連假單都沒給,就派代理出
席,李貴敏氣到要求委員會每10分鐘通知邱國正來開會。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日前也差點與藍委鄭天財打起來,鄭天財質詢到生氣暴走丟咖啡,馮世
寬也不甘示弱,脫衣上前打算跟鄭天財拚輸贏,被幕僚勸下。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曾經深夜半小時打8通電話給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高質疑林輝煌並非
要解釋,而是氣急敗壞般破口大罵。
黨意至上 面臨憲政危機
藍委陳以信、葉毓蘭、李貴敏都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陳以信版本規定,受邀
到立法院院會及各委員會備詢的政府官員及部會首長,若無故缺席,答詢不實陳述,或有
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院會或各委員會可決議列其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絕該位官員於
該會期內進入院會或該委員會,直至原會決議取消。
葉毓蘭版本則規定,備詢官員如果違反相關答詢義務,經過告誡還是再次違反規定者,處
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李貴敏版本則要杜絕實問虛答,在行政院院長或部會首長已
逾法定書面答復期限後,經質詢委員書面通知5日內未針對質詢內容答復的話,經全體立
法委員三分之一同意,該未依法回復質詢之部會首長將被解職下台。
修法懲處 民眾黨表尊重
李貴敏認為,如今已經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了,是憲政危機,因為執政黨立委只有黨意,
所以讓官員有恃無恐,現在立法院不管是質詢或審查,都像走過水一樣,執政黨在多數護
航下,官員要過什麼政策都能過,並不在乎立法院的看法,這就是公權力霸凌民意。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蔡政府的行政官員確實常有欺騙、呼嚨國會議員的狀況,她也曾
在質詢時,吃過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的虧。但是關於國民黨打算針對官員藐視國會提出修法
,蔡壁如表示尊重,民眾黨暫時不會跟進,在綠營立委過半的情況下,提案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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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註、心得、想法︰
支持 蘇光頭每次都嬉皮笑臉問A答B反質詢 把民意代表當什麼?
蔑視國會是阻礙美國國會的工作或其委員會之一的行為。
歷史上,美國參議員或美國代表的賄賂被認為是蔑視國會。
在現代,對國會的蔑視通常適用於拒絕遵守國會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發出的傳票,通常是
為了強迫其作證或出示所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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