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開戰 反萊豬撿大砲
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144737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2021-01-04 04:25 聯合報 /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元旦開放美萊豬進口,然因民眾黨主政台北市及國民黨執政十四個地方政府、十七個縣市
議會,分別事先修訂「萊劑零檢出」的《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反制,形成中央法令與地方
自治條例間之衝突,在野聯盟試圖以「地方包圍中央」策略邊緣化中央法令;民進黨政府
則企圖以中央行政解釋方式,化解地方對其權威之挑戰。
首先,國民黨採取地方包圍中央策略,形成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之法律戰。國民黨擁
有修正地方自治條例之優勢主導權,幾乎所有地方政府皆自行修訂食安自治條例。除民進
黨執政的新竹市以外,其他廿一個地方皆已通過細節不一、罰款不等之「萊劑零檢出」法
規。
其次,國民黨透過地方議事主導權,令民進黨執政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產生法律衝突。例
如民進黨雖主政台南市政府,但市議會在無黨籍及國民黨主導修正食安自治條例,嚴格規
範國內外豬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儲存、運送萊豬皆屬違法。而民進黨主政的嘉義
縣及屏東縣,議會也通過類似規定;桃園、高雄市議會更將禁令擴大至「一切含萊劑肉品
」。
國民黨試圖擴大中央與地方在萊豬政策之衝突領域。衛福部對萊劑僅鼓勵自願標示。地方
則認為僅標示產地,難以分辨是否萊豬。台北市強制豬肉進口商提供自主檢驗報告。各縣
市豬肉商品運送、販售、標示皆呈現「一國多制」混亂,令基層稽核人員及民眾無所適從
。
再者,中央統一解釋反制地方修訂自治條例。先前中央對於全國的統一規範遲未出爐,也
未事先協調地方暫緩修正自治條例,反而在地方修法後再以中央法規打臉地方,凸顯中央
法令權威性。行政院宣布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凡定有「零檢出」規定者,因違反憲法並牴觸
中央法規無效或不予核定。
最後,當地方自治法規比中央法規命令嚴格時,行政院可依《地方制度法》函告無效。但
在野地方執政聯盟聲請釋憲,以對抗中央法律權威。從釋字第四九八號:中央對地方辦理
自治或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
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第七三八
號解釋文:「以自治條例為因地制宜之規範,均為憲法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規範所
許。」未來中央與地方法律之戰,恐怕曠日廢時。
儘管中央宣布地方自治條例失效,但民眾黨執政台北市、國民黨執政縣市政府與議會應會
採取訴願、行政訴訟及司法解釋方式,持續進行地方對中央的抗爭。即令前述法律大戰,
在野地方執政聯盟不一定能逆轉勝,然接下去公投反萊豬議題倡議,提供在野聯盟政治動
員集體誘因,在普遍民意反萊豬下,已正在侵蝕民進黨二○二二年地方大選群眾板塊位移
。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輸真慘2012年呼籲地方訂定更嚴格規範 現在卻用嚴刑峻法要求地方不准自訂規範?
2022想吃毒豬的縣市 就繼續投資進黨吧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