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4曾經發文過,如果太陽花發生在美國,太陽花絕對沒那麼好過
結果被底下覺青嗆,沒有台灣價值,中國同路人等等,還跟我說了這些話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結果美國全世界民主先鋒,世界最強大的國家,面對民眾佔領國會
使出的手段是用槍當場擊斃,比台灣警察硬太多了
而台灣覺青當初被打傷,就告了前總統 前行政院長殺人未遂
這次美國覺青會告拜登跟美國警察局長
準殺人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