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000209898 (樹瀨先生)》之銘言:
: 本人在2014曾經發文過,如果太陽花發生在美國,太陽花絕對沒那麼好過
: 結果被底下覺青嗆,沒有台灣價值,中國同路人等等,還跟我說了這些話
: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 結果美國全世界民主先鋒,世界最強大的國家,面對民眾佔領國會
: 使出的手段是用槍當場擊斃,比台灣警察硬太多了
: 而台灣覺青當初被打傷,就告了前總統 前行政院長殺人未遂
: 這次美國覺青會告拜登跟美國警察局長
: 準殺人罪嗎
其實從頭到尾都是你們沒搞懂狀況吧
每個地方法律都不一樣
不能這樣亂比較
其實太陽花也是學2011年的威州議會
當時也是為了抗議跑去佔領威州議會,在那邊唱歌跳舞不出來
然後威州法律規定威州議會是公共場所
所以他們跑進去是合法的
沒人能趕他們走
搞到州議會跟州長都頭大
太陽花的成功則是在王金平不動用警察權
警察不能進去
藍立委又不去清場
自然能佔領到爽
其實只要王金平肯用警察權
幾個小時就清場結束了
只能說誰叫你們馬英九要弄人家 吸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