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上面的推文中跟某位出版同志討論這個問題,我想獨立一篇出來吧?
其實出版本來就有審查的,因為"選書"本身就是一種審查,
也就是說,出版本身已經在過濾到底什麼能出、什麼不能出。
講個故事好了:
酒鬼薔薇聖斗(東真一郎)在要出版"絕歌"的時候,本來是找上了
日本最有名的編輯
你要是顛覆政權危害到主子利益就當然沒有 言論自由阿到那都一樣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21-01-09 11:03:00出版社有自由決定如何出書,公立圖書館沒有自由舉報讀者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1-01-09 11:07:00很多人表示看完手冊後覺得死狀甚糟不想自殺了作者本人認為留個最後手段反而能讓人更願意嘗試活下去
自律 跟 自由 兩回事 不道德但不違法不事前審查 不代表事後不會觸犯其他法規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1-01-09 11:11:00我也看過啊,我最推薦胸口前後貼電線的死法你說的跟我說的又沒衝突
鼓吹自殺跟殺人不符合主子農場利益 當然會不符合言論自由
而各可能觸犯法規 又需各規各案單一討論用大筆一掃 是得不出多少建設性結論的
作者: Hans14 (沉默反對派) 2021-01-09 11:27:00
使用者如何違反條款, 要能讓法院來裁決, 所以才主張廢棄保護網站免責的 230 條款某方大概會說, 省省吧, 幫你省下訴訟費用
鼓吹殺人屬言論自由 可出書 但如果有人看了這本書去殺人 要負連帶責任 一起坐牢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01-09 12:42:00光希特勒的“我的奮鬥”就可以講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