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萊豬 為政者勿視人民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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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04:39 聯合報 / 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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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年元月一日,喧囂數月的萊豬政策過五關斬六將「如期」實施。回顧自去年八
月底蔡總統突襲「告知」開放萊豬、修改「萊劑」數值、衛福部告發蘇醫師散播謠言、立
院「順利」備查萊豬命令,到地方「包圍中央」修法零檢出隨遭函告無效,人民吶喊聲隆
隆,身坐龍椅的蔡總統卻是氣定神閒。軍令一下,全朝動員。一聲「懇請體諒」也宣示萊
豬誤民之戰「暫時」告捷!
觀之萊豬進城前夕最後神來一筆—行政院十二月卅一日函告地方自治條例無效召開之記者
會—習法出身的羅秉成政務委員善盡其為中央辯護及解釋義務,從引據憲法與《地方制度
法》分析中央函告無效權限,到闡釋大法官第七三八號解釋不得比附援引支持自治條例有
效性,筆者肯認其法學才識之餘,卻也為羅委員的「憲政高度」感到惋惜。
如筆者長年主張的「政府律師」(即忠於憲法、為民權把關的法律人公務員),每位父母
官皆應以人民權益(包含健康)為特別優先。憲法五十四條既命「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
與各部會首長齊坐而治、又職司跨部會政務整合,即應具備更高視野和擔當,與執掌行政
院法律事務的法務部長在政策與人民權益扞格時,超脫政府代言人角色、挺身為人民辯護
。著實感慨,萊豬推行爭議未間,卻未曾能見兩位「首席政府律師」(執掌民政法律的羅
委員及法務部蔡部長)擔負起與人民溝通的「法治橋梁」責任,為民發聲。
姑不論萊豬事涉經貿及人民健康、卻逕突以一紙公文推動的問題,「食品安全」是否確為
中央權限而不容地方置喙尚有疑慮,容待大法官就「地方自治」憲政爭議進一步確認;同
時,教育部修法全國中、小學禁萊豬、各縣市修訂自治條例及發動萊豬公投等,也在在是
人民懇切擊登聞鼓「上報」之民意。
德國總理梅克爾曾言:「每位公民要能夠相信『法律的力量(power of the law)』,而
不是『有力量人的法律(law of the powerful)』。」此語最佳詮釋了「法治」別於「
法制」之憲政高度!我們已走出戒嚴與終止戡亂,更歷經三位法律人總統,戮力從「法制
」邁向「法治」即是此刻為政者的首要課題。在民主正當性和國民健康有疑的法規之上,
中央威武「依法」凌駕地方、語出「請不要視中央為無物」,即是與民為敵、錯認「法治
」意涵的傲慢。還望當今為政法律人時刻自惕自省,在「有法必依」外適時傾聽民意,保
有視民如己出的謙卑!
寒流來襲、十度低溫的跨年夜,萊豬進城,塵埃落定。蔡總統一語「懇請國人體諒」元旦
祝詞,將窗外的冷風也吹進了人民的家裡。敢問蔡總統及當朝的法律人,能否不要視人民
為無物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早就懷疑儀表板有鬼...明明有進口美豬卻一直顯示為0 還是被媒體踢爆後才開始動?
誰會相信這批美豬沒有含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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