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1.為什麼一定要公開讓更多人注意到這件事?
: 這我就不懂了
: 注意到有啥不好嗎?
你真的不懂~注意到就會產生恐慌就會產生歧視以後連醫院要
叫個外送都被拒絕,在沒有會發生傳播染疫的前題下有甚麼好
公佈的.....雖然大家都知道哪一間了
: 2.是不是所有的足跡都須要公開事爭論非常久的問題
: 醫院也算公眾場所了
: 如果醫院不公開你也提出你的論點來說服公眾
: 然後事情也一年多了
: 這標準還沒出來我真的有點奇了
一樣的答案,除非有造成傳播的可能性才有公佈的必要
換成是你染疫你也不希望連在空曠無人處歐比康都被公佈吧
: 3.被公佈的人會受到一定的傷害,這有必要嗎?
: 這不就不要公佈姓名就好?
: 而且是公佈足跡又不是人名
這個醫師光公佈職業就被喊說要開除了,你覺得呢?
: 4.有防護設備非緊密接觸染疫可能性低
: 這點我還可以接受
: 總之,我對他的說法不是很能接受
: 應該說
: 他說的大部分趨近於廢話沒多少醫學上的觀點
: 我個人覺得
: 公不公佈的標準應該說得更清楚點
: 他應開說得更理性一點
: 但他似乎想從感性方面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