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函送"集中檢疫所"工作指引
1/29就已送達各單位
阿北專訪也證實有這回事
https://bit.ly/3iaSy2F
然後再來是選定地點
應該是先排出幾個候選地點
然後再依依評估合不合適
似乎到了2/2(武漢包機回來前一天)
還只確定一半
莊人祥說預計3~4個地點
部分已安排好
部分還在談
然後說暫不公布隔離地點
https://bit.ly/3sohHM3
再來就是下午阿北自爆隔離地點在陽明山
指揮中心震怒
隔天直接改地點
然後過幾天33說這是工作指引不是要求公布地點
https://i.imgur.com/7ZVvXiF.jpg
再來就是看這張圖
https://i.imgur.com/FyrkJWL.jpg
爭議應該是出在"依指揮官指示"
有理解上的差異
阿北看到"公告"兩個字
就覺得可以講出來了
可是指揮中心的理解應該是
必須"依指揮官指示"
依照文意來看
SOP應是
依指揮官指示選定集中檢疫所
↓
依指揮官指示發送附件2(徵用處分書)並公告附件3(包括檢疫所名單)
是兩件不同的事
回到最前面的情況
指揮中心根本還沒決定好全部的隔離地點
檢疫所名單都還沒完全"選定"好
是要怎麼公告
更何況指揮中心也是傾向先不公告
阿北這樣一爆
指揮中心當然覺得你根本是來亂的
如果名單確定
並認為可以公告
就會再依中央指揮中心指揮官的名義
再發一個公文
要求台北市政府
"發送徵用處分書並公告集中檢疫所名單"
這一點33就比較清楚
所以才會看出指引歸指引
公告歸公告
阿北公文應該真的看不夠多
政府公文一字一句都很重要
不過這些對阿北來說
應該覺得很沒必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