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7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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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UDN
3.完整新聞標題:農委會控豬農假訊息 法院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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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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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女子在臉書po文「台灣養豬業者也可以使用瘦肉精」遭送辦,台南簡易庭認她雖有批
評政府行為的論述,唯對可受公評之事表示意見,為言論自由範圍而判不罰。圖/本報資
料照
台南市前養豬戶郭姓女子關心萊豬議題,去年九月在臉書貼文指農委會通過台灣養豬業者
可使用瘦肉精,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不論是政府政策朝令夕
改,或玩文字遊戲,或公告後再修正,農委會的公告修正前會讓民眾認為台灣可使用萊劑
,確實讓民眾一頭霧水,且貼文內容屬言論自由範疇,裁定不罰。
據調查,郭姓女子反對開放萊豬進口,在個人臉書上張貼「呦!搖落去~農委會上星期五
已經偷偷通過,台灣養豬業者也可以使用瘦肉精,但是幾乎沒有新聞報導」等內容。農委
會接獲民眾檢舉,函文台南市警方查辦;郭到案稱內容是從網路上不知名社團轉貼,只有
多寫上「呦!搖落去~」。
簡易庭發現,農委會去年九月七日以農防字第一○九一四七二二四一號公告「乙型受體素
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
,不在規範之列。」
經查,農委會曾公告「乙型受體素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
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對照前後公告,第一分
公告會讓一般民眾認為台灣可以在養豬、養牛時使用萊克多巴胺,而修正後公告顯示,進
口牛、豬才開放。
法官:屬言論自由
法官認為,政府政策朝令夕改,公告後又再修正公告文字,確實讓民眾一頭霧水,且無從
證明郭發表貼文時,顯有明知為不實事實而故意散發傳布於公眾的意圖。
裁定指出,郭貼文內容雖有批評政府行為的論述,唯對可受公評之事表示意見,是言論自
由範圍,也難認有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影響公共安寧等情事,裁定不罰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5.附註、心得、想法︰
法院認證
政策朝令夕改
批評政府是言論自由
有政府 會告人
批評政府 就告你
幸好還有憲法言論自由保護民眾
另外這就是俗稱的訟棍大家知道嗎
告不成你也要讓你來法院走兩趟
讓你心生恐懼或感到麻煩而噤聲
達到抑制輿論的效果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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