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ba (小強)》之銘言:
: 欸!不是啊,最重要的是投票當天,反對罷免的人要不要動員出來啊?今天幾則新聞都講
: 得不是很清楚。林昶佐這樣子講,支持者聽得懂嗎?
: 出來反對 vs 在家睡覺,選哪個?尊重市民選擇是三小?
: 戰略上哪個比較有利無法分辨嗎?
因為選罷法修正之後,過去罷免的搞笑制度已經不見了。
以前罷免成立的要件是「投票人數過半」,且同意大於不同意。
也就是說,如果反對罷免,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去投票」。
讓想要罷免那方自己衝衝看能不能過半啊。(笑)
但在2016年選罷法修正後,不去投票這招沒那麼有用了。
當時興高采烈的幾位立委,讓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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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改成「同意票達1/4,且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
因此碰到動員能力強的罷免一方,有辦法達成1/4門檻時,就只能正面對決。
拼拼看不同意票能不能更多。
以前「反對罷免就是在家睡覺」的招數沒用了,現在要「出來投票」才能擋下罷免。
說真的。
如果去年韓國瑜有意識到這件事,應該會很刺激吧。
罷韓挺韓正面對決,總票數上看兩百萬票,多刺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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