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說要檢討罷免制度的是不是瞧不起選民?

作者: simonjen (狂)   2021-01-19 13:04:13
哈~又來賺P幣了~不過這一個議題真的不好發揮~
就說說我對這一個制度的看法,我個人認為罷免這一個規定應該是
針對特定的對象有不同之概念,而不是統一一樣的看法,
先說說罷免之於地方首長,簡單的說地方首長非屬特定之民意代表,
而是由相對多數決決定的"唯一"的執政者,也就是說該代表應足以表達
該地方之民意依歸,因此以該地區之相對多數作為罷免之手段其實是合適的。
但是非屬"唯一"之民意代表,其實目的在於不同的民意聲音需有不同的表達管道,
而該民意所代表的也僅只是局部的聲音,所以如果用多數決的方式將其罷免掉?
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手段其實是有問題的。
以下為概念型的事例:
針對某地區有不同的族群A、B、C、D、E,因此我們選5位民意代表,依選舉手法
這些被選出的民意代表依定代表某一部分的民意,但未必為這麼恰如其族群分類,
但大致上我們可以看成甲、乙、丙、丁、戊、己,其中甲、乙、丙、丁、戊為當選
之民意,而己屬無意見或是無人代表之民意,為方便大家理解所以附上依些參數。
甲(20%)、乙(17%)、丙(17%)、丁(17%)、戊(17%)、己(12%)[%數為得票率]
然如果可以針對甲乙丙丁戊等五人個別之民意代表罷免,藉此規定任意兩方合作都
可以使某一族群之民意消失則等於剝奪某依特定聲音發聲之權力,使之成為己類。
使剩餘之民意聲音放大,更甚有補選者反而是放大了某特定之聲音,分配比例更特殊:
甲(25%)、乙(17%)、丙(17%)、丁(17%)、戊(17%)、己(7%)[%數為得票率]
則甲方自己就可以消失掉其他聲音,使之聲音放大,如果有補選者,甲方當選的機率高
藉由該手法則可以在有限制的條件下使甲方的聲音放得比其他的聲音更大。
其實這些概念對於政治討論專板應該是不難懂才是,所以才會有一些你認為是秀下限
但是他永遠都會當選議員,因為他們就算是秀下限也是代表某種聲音,不過如果是立委
或是區域首長等就反而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搶的是"唯一",因為爭取的支持群眾必須
要是廣泛而非特定的。
所以如果極端的想這樣的制度的搭配之下,等於投票把某個族群(思想非血統)靜聲,
使其他族群聲音放大,這不是很詭異嗎?
因此討論罷免算是有問題的嗎?我就不這樣覺得。不過既然現在規定是這樣~那大家就
自由發揮吧!!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現在的罷免制度很明顯就剛剛好
: 難度算高,但又不至於完全過不了
: 要過罷免幾乎還是要天怒人怨才行
: 更何況如果隨便罷免
: 也只是讓中立選民覺得你來亂的
: 流失民意
: 就算是同黨的除了少部分鐵粉外
: 也是會看你罷免的理由跟到底被罷免的適不適任
: 現在卻不少人出來檢討罷免制度
: 說這樣隨便就可以罷免
: 是把選民都當智障嗎?
: 說要檢討罷免制度的是不是瞧不起選民?
作者: kabor   2021-01-19 13:06:00
萊豬立委怎麼不該罷免?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21-01-19 13:06:00
不愧是智者的言論
作者: lonecloud123 (lonecloud)   2021-01-19 14:07:00
詭異的是就算當初支持你的都投反對 也還是罷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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