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控制/民眾知的權利 須等部長口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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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01:33 聯合報 / 張添松/社會志工(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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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在記者會上不小心說出「北部某醫院」的名稱,記者提
問後,他乾脆公布該群聚醫院就是部立桃園醫院。對此,我們不禁要問:
公布的標準到底是什麽?難道只有部長口誤了才能公布嗎?這是哪門子的公開透明原則?
陳部長說,這家醫院的名字盤旋在腦海中已一個禮拜了,然而,同樣的疑惑憂心不也一直
困擾民眾嗎?部長說,既然大家會猜疑就公布,請問真的可以這樣嗎?
上禮拜不是說公布發生群聚感染醫療院所的名字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嗎?難道現在大家就
不恐慌了?
既然現在可以公布,那為何不早說?時空環境又哪裡不同了?難道只有大官凸槌犯錯時,
政府才會還給民眾知的權利?這對疫情控制有利嗎?我真的很懷疑!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已經不是第一次"說溜嘴"公布了...這個政府什麼事都沒個準 當然什麼事都雙標
只會嘴砲稱醫護 真鬥爭政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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