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17990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普悠瑪翻車案 罹難者家屬控告行政院、運安會調查報告涉假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造成18人死亡、298人輕重傷的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車案,在事
故中家族死亡人數最多、一家8口都罹難的台東董家大女兒董小羚,認為普悠瑪列車事故
調查報告有疑點,今天下午1時30分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時任行政院院長的副總統賴
清德與運安會調查小組成員,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擔憂這些錯誤訊息恐會嚴重影響司
法的公正性。
董小羚提告指出,行政院的調查報告說翻車時間是16時49分27秒,但列車上的行車記錄器
確顯示此時間點,列車還未進入彎道,所以也沒有曲線半徑的問題;運安會調查報告寫AT
P關閉後,列車的傾斜備援系統須要7秒才能建立起來,事故列車進入彎道K89+073到運安
會所稱的翻車點K89+251離完成2度傾斜只差0.175秒,所以對翻車影響不大,實際上從073
到251僅有178公尺,按時速140公里計算,每秒是38.8公尺,所以178公尺只花4.5秒就跑
完,列車更本沒有時間完成傾斜。
董小羚並質疑,如果這些錯誤資料將來進入宜蘭地院,宜蘭地院會不會再次做確認,亦或
是完全相信報告,她認為報告關乎每年將近2億載乘客量的台鐵,對乘客安全影響甚鉅,
不該如此草率,嚴正呼籲台鐵正視,「不希望再有下一個滅族的董家」。
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說,政府將矛頭都指向司機,非常不合理,司機絕對不能
當代罪羔羊,台鐵跟行政院都應出來面對,解決整體制度問題。
台鐵普悠瑪號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車站發生出軌翻覆事故,宜蘭地檢署2019年6月
偵結,依涉犯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司機尤振仲,以及驗收有過失的前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
燦煌、前台鐵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目前尚在審理中。
5.附註、心得、想法︰
普悠瑪翻車案的罹難者家屬
今天到北檢控告賴清德跟運安會的委員涉嫌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不過最高法院以前的判例:「刑法第二百十三條不實登載公文書罪之成立,除客觀上公務
員在其職務上所掌公文書,有為虛偽不實之登載行為,且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外,其在
主觀上須明知為不實。所謂明知係指直接之故意而言。」
罹難者家屬的律師可能必須舉證賴清德直接故意
賴清德才有可能構成犯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