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所得稅只是台銘黨提出來蹭風向的,
現實生活不可能上演。
如果聚焦在租金收入,
真的會發生的情況就是房東要房客自行吸收。
綜合所得稅裡面,房客可以列舉房租當扣除額,
不過如果房東列入收入,依照房東普遍的所得,
很可能都要被課徵30~40%的稅率。
賺十元租金要被政府拿4元,
不過房客的扣除額可能根本沒有抵稅效果,
因為普遍房客不是收入免稅,
就是折抵起來了不起只有不起眼的零頭。
所以房客會想報稅嗎?
房東其實也會算,報稅與否,絕對會直接影響到租金,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個道理連柯文哲要扒房客皮都知道。
所以房客列舉租金,實質上是讓自己多付租金,給政府。
房東當然也會肉疼,
但是在實際的情況,是兩者皆輸的局面,政府財庫是唯一的贏家。
囤房稅的用處也不大,
甚至我覺得只會造成居住正義的阻礙。
為了阻止投資客,有法令規定,買屋幾年內賣出,會收取較高的稅金,
但事實上,這讓口袋不深的打了退堂鼓,
實務上的投資客變成口袋很深的一群,
他們願意把房子空著等,
這期間的機會成本,包含管理費,當然毫無保留的加在房價上。
不論窮人或是富人都一樣,
如果你有一間房要賣(無論自己買或是祖傳的),
你會願意賠錢賣嗎?
政府在出售房產的稅金課的很重,
賣屋減買屋成本,扣了40%的稅,
至於屋子居住期間的維護裝修成本應該無法列舉扣除,
所以房東實務上怎麼可能不加價賣。
賣房所得10元有四元放到政府口袋,
誰吸收?買房者。
講結論,
居住正義講的很好聽,
最簡單的方法是社會宅,
用遠低於水平的租金還有超量房間讓市場供需平衡。
台銘黨辦不到,
為了轉移焦點再回頭找個「房東」當箭靶而已,
等到奪權後一樣裝死,
畢竟實際打房,必然會減損國家財政收入。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 引述《sciss1 (tailor)》之銘言:
: : 文長慎入....總結一下:
: 我是覺得把囤房稅與房東所得稅混為一談很沒有意義
: 我對囤房說講過很多次
: 稅基沒提高前,在那邊稅率是沒用的
: 1%的稅率假設只課4000、5000
: 4%也只有1.6萬、2萬
: 一個大房東為什麼會害怕一年多繳1萬塊?
: 至於房東所得稅
: 這就要問政府為什麼追不到了吧
: 講真的拉,每個月有固定金額匯入帳戶
: 為什麼政府會課不到這個稅?
: 不過政府也課不到攤販的稅,所以課不到房東似乎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