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roid (嘎)》之銘言:
: 黃之捷沒有對不起台灣人
: 罷捷
: 其實只是私心自用的那些人
: 想要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 增加自己的政治籌碼
: 以利自己將來選議員 選立委 選市長 選總統
: 聰明的台灣人千萬不要被利用了
: @@
那這樣的話,
當初罷韓不也是跟罷王、罷黃一樣?
就是出於一種私慾的報復心?
其實你會發現這種幾個人被提出罷免的理由都有幾個共同點,
那就是『問政未盡責,背負選民期待』
但每個選民的期待本來就有不同。
所以你要說韓、王也沒有盡責嗎?
這點每個人的解讀本來就不同,
我是很討厭韓、王二人,
但我也不覺得他們有必要被罷免。
不過是在地人對他們家鄉政治作出的選擇,
外人不好說啥。
同樣的,黃的去留,就交給鳳山人去決定。
但說罷黃就是私慾報復?那用相同標準的話來評價,
其實罷韓、罷王也都是種不滿心理的報復行為。
請標準一致好嗎?
我不討厭黃捷,我討厭的是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