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然的定義本來就是這樣
誰的身體碰觸或者是言語讓你覺得不舒服
就足以滿足性騷擾的條件
你在那邊悲憤那麼多也沒用 現實上就是如此
言語就算了 現在身體上的認定就是阿
拜託 看過他被帥哥摸過屁股 就代表自己也能摸
這是哪來的天才邏輯
在那邊扯女權自助餐 這關女權屁事了?
不想給你摸 你摸了就是性騷擾 這不是常識嗎??????????????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周掌門算公眾人物吧)
: 剛剛周掌門說:
: "性騷擾本來就是主觀認定,憑甚麼雞排妹不能覺得被帥哥摸舒服?"
: 我反問了一句:
: "帥哥摸就舒服,醜男摸就性騷擾,這是不是一種物化與歧視?
: 如果是歧視,那是不是該譴責?"
: 我想周掌門應該不敢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那票女權自助餐始終不肯承認,
: "男性也有被女性物化與歧視的可能"。
: 我只是指出這個矛盾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