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OnlyU那方堅持非媒體不開場是有什麼考量?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1-02-05 15:59:26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 引述《royroy666 (老鼠)》之銘言:
: : 等了一小時歹戲拖棚
: : 雖然G排自己問題也很大 叫她提告又說不想經歷那段痛苦
: : 靠北 你不想痛苦 就用公審讓別人痛苦?
: : 但翁方堅持要非相關人員走了才開場 是在考慮什麼?
: : 怕G排反客為主? 焦點變成她?
: : 話說G排真是傑出的一手
: : 走來有去而已 翁方居然被牽著鼻子走
: : G排以後可以從政了吧??
: 怕雞排妹當場問他有沒有
: 如她描述的
: 「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情吧」
: 性騷擾是很主觀的
: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 但有沒有說過什麼
: 這就只有「有」「沒有」兩種答案了
: 起碼翁從頭到尾只否認性騷擾
: 沒有否認過自己是否有如雞排妹描述的行為
差不多就是這樣
避免對質主要就是避免具體描述的情境上的攻防
因為什麼情境是性騷擾 甚麼不是 每個人的認定都不同
only u 只要在對質中承認有哪些情境真實發生
基本上他就完了
他們手上的影片只是佐證那些情境的畫面
現在only u一方 手上有影片 現場有人證 結果一直縮
雞排妹這方甚麼都沒有 一直衝
怎麼看都覺得很怪
基本上性騷擾這件事會那麼難處理
蒐證上的困難是一大因素
不過在職場上會性騷的應該都是慣犯
多留點心眼 要取得證據應該不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2-05 16:00:00
雞排妹被摸自己還不知道?
作者: creay222 (ㄚ龍)   2021-02-05 16:00:00
就認知上的不同 一方覺得只是一般接觸 一方覺得受侵犯就蠻無聊的議題最好的方式就是 未經對方同意 避免接觸可惜的是 演藝圈很難避免認同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08:00
演藝圈太多以舞台效果之名進行吃豆腐一整個灰色地帶曾國城昨天的評論就是在替這種傳統背書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2-05 16:09:00
你看翁講話這個調調 隨便勾引一下直接社會死亡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10:00
女藝人也會斯哥德爾摩症化 不認為有何不對
作者: chinapig (正港中國豬)   2021-02-05 16:10:00
曾昨天那段口氣在現今就是性騷擾了
作者: mingchei (mingchei)   2021-02-05 16:11:00
節目效果男的被摸怎麼都沒人講話,講白了這種東西根本就是互相而已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11:00
雞排妹是太少上綜藝節目所以才會被認為大驚小叫男的被摸沒人講話 其實就是父系社會觀念的產物
作者: mingchei (mingchei)   2021-02-05 16:13:00
她怎麼會少上綜藝…本來就是通告咖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13:00
男生會認為被女生摸是趣味是榮幸是舒服是賺到
作者: mingchei (mingchei)   2021-02-05 16:14:00
但是像小欸屎那種噁心的嘴臉才是性騷擾吧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6:14:00
可惜台灣沒有像日本有吉這種毒舌藝人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14:00
男生自己觀念不該 女生自然就會爽快摸改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6:15:00
有吉絕對嗆爆:你除了讓人在身材上面做文章還有甚麼才藝?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15:00
男生被摸若喊性騷擾 會被認為丟臉男生只好配合社會傳統假爽或真爽
作者: mingchei (mingchei)   2021-02-05 16:17:00
樓上上講的應該很多人也這樣想,雞排本身就是犧牲色相才有版面的都是男森的錯zzz男森要學會保護自己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1-02-05 16:19:00
要看被甚麼人摸吧 如果對對方本來就有好感 那當然是無所謂 性騷擾從來就不是單純從行為或言語去判斷主觀意識要先認定 然後才是客觀的具體行為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16:21:00
雞排妹是以政論嗆聲知名的很多人也有色相 但沒出名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1-02-05 16:25:00
這種東西我覺得還是提告 由法院認定比較公道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1-02-05 16:28:00
演藝圈早期的惡習 不代表這是對的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6:30:00
是不是惡習請不要只聽一方說了算 有討公道麻煩上法院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1-02-05 16:37:00
上法院頂多出一口氣,是能討什麼公道? 台灣的法院根本一點屁用都沒有那群廢柴先把複雜政商關係的司法官先通通清出去再說吧。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21-02-05 17:08:00
演藝圈很多豬哥趁機吃豆腐吧,就認定女藝人不敢提告啊因為一爆料就會被封殺,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7:24:00
法院無用論都出來了 所以以後性騷擾一律用敢不敢對質來判定真假 不敢對質就是承認 所以你想告訴我這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21-02-05 17:27:00
性騷擾+受害者是女性+加害者是男性=有罪推定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7:27:00
演藝圈很多豬哥趁機吃豆腐? 你怎麼不也說說演藝圈很多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21-02-05 17:28:00
連上法院都省了 因為法院無用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7:28:00
女人靠假緋聞賺名氣
作者: airphone   2021-02-05 17:29:00
性騷擾+受害者是女性+加害者是男性=有罪推定+1 中肯管你有沒有證據 女生說你性騷擾就是性騷擾 選我正解甚麼台灣的法院一點屁用都沒 不然你說說甚麼方法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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