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在法院很難認定
二個人主動提告失敗都有可能造成法院認證
這也是為啥雙方都要對方快去告的原因
然後雞妹先指控人家 又不先主動提告
又說到此為止,人家要她去告又說不關她的事,又放飛機杯模糊焦點
之後雞妹就有落居下風的感覺
說提告會回憶不好的事又跑去人家現場
瞬間變成很勇敢...承受很大壓力
翁就被打成再迴避,現場對質絕對弊大於利。
這沒有人幫她分析嗎? 完全有戰術思考
※ 引述《DingLey (丁力)》之銘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剛剛去別板吵架回來。
: : 我認為翁不管有沒有做都是吃虧的,因為一堆女權的聲音都已經未審先判他有罪了啊
!
: : 只要幫他說一點話,馬上就會被扣上"你把性騷擾的責任推給女性"的大帽子,
: : 這樣根本沒人敢替他說話啊?
: : 所以不管怎樣,他都是很不利的啊!
: 網路聲量吃虧不代表法律攻防戰會輸
: 法律是講證據的,你要告人就是得先要拿得出能證明被告有罪的憑據來
: 不是先叫被告拿出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來 現在的雞排粉整個都弄反了耶
: 就好像你要指控一個小偷偷了你的錢,前提是你要真的有看到這個小偷有偷你的錢
: 一樣,不是叫小偷先證明自己沒偷錢啊
: 只要雞排妹告不成,Only you在法律上都是贏
: Only you要告得成妨害名譽的機率還比較大哩!
: 只要雞排妹舉不出證來,就自然證明Only you是被莫須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