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珊珊 FB

作者: coober   2021-02-09 11:53:26
依照使用執照
新生南路一167號這個地址
使用面積212.05平方公尺
換算約64.14坪
但後面有停車空地 上面是加蓋
前面要變更是沒啥問題啦
只是這建築物本身就連著後面那一大塊的停車場與上面的加蓋
是標準的大違建
建築物發照日期在93.3.3
所以也84年以前的違建不同 屬於新增違建
這比使用執照項目不符還嚴重
這下子好玩了~
開幕之後一定很有趣
這店家怎麼會傻到找黃珊珊去站台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02-09 11:54:00
你沒看到阿北放寬違建標準了嗎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1-02-09 12:04:00
做壞事+腦子不全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1-02-09 12:11:00
都喬好了 沒事 總不會幫忙找還陷害人家
作者: scratch01 (......)   2021-02-09 12:19:00
喬好了啦,柯都一直轉彎甩尾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1-02-09 12:22:00
不都說市府幫忙了? 喬好了啦之後就算打違建 市府也只會打哈哈過去 雙標無視然後受虐者模式上身 讚
作者: q347 (捕快)   2021-02-09 12:27:00
為啥我看到是全家那一棟?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1-02-09 12:38:00
使用執照也貼一下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