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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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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時期處死1153人 促轉會公布判死最多前10大軍法官
4.完整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1日電)
促轉會統計,根據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最新的統計資料,有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
大量的死刑,死刑者共達1153人;其中,當時的軍法官殷敬文共判決203次死刑、彭國壎181
次、范明167次。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6日將在台大社科院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
果發表會」,並在臉書粉絲團上表示,根據資料庫最新統計資料,有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
時期判處大量死刑,依序是:殷敬文、彭國壎、范明、周咸慶、王名馴、邢炎初、鄭有齡、
甘勵行、陳慶粹、解寄寒。
促轉會指出,從資料庫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但為何是這幾
名軍法官判處的死刑最多?因為根據資料庫統計,警備總部軍法官在西元1956年以前約100
名左右,而排名前10的判死軍法官,自1950年以來就出現審判紀錄,案件量累加的結果使部
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
促轉會表示,判處最多死刑的前5名軍法官,分別是殷敬文(203次)、彭國壎(181次)、
范明(167次)、周咸慶(165次)、王名馴(161次)。
促轉會分析說,最重要原因是軍法官們置身其中的環境。例如,總統蔣中正的批示到底如何
操控軍法官們判處死刑?或如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政佑的研究指出,「懲治叛亂條例
」第2條與第5條在解釋上的模糊空間,可說是開啟了政治犯生離死別的岔路。
所謂的「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即俗稱的「二條一」:唯一死刑,最常見罪名是「意
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至於「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則是「參加叛亂之組
織或集會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促轉會以呂敏遜案為例指出,1954年12月,呂敏遜因為涉及基地組織,「擔任燒飯、搭蓋草
寮及開墾山地等工作,並閱讀匪共黨員手冊。」
承審的軍法官范明、殷敬文、王名馴原本認定呂敏遜違反第5條,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是
蔣中正不同意,批示「應發還嚴為復審」;因此三名軍法官改以二條一,將負責燒飯種植的
呂敏遜判處死刑。(編輯:林克倫)
5.附註、心得、想法︰
促轉會在228事件74週年前夕
公布白色恐怖統治時期
判處死刑最多的前10大軍法官
根據學者的文獻調查顯示
許多軍法官本來僅對受難者判處有期徒刑
但前總統蔣介石卻要求發回復審
由此可見 當時的統治者是如何赤裸裸介入司法部門
雖然 每年228等轉型正義的議題
被各政黨炒作到失焦的地步
身為民主國家的一份子
應該從還原歷史真相的角度來理解
並譴責當年的黨國暴力
「歷史可以被原諒,但不能被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