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聽說過嗎?
加拿大這種內閣制的國家喔,他們有一個名詞叫做官方在野黨,
認定為 Official Opposition 之後呢,通常是議會的第一大反對黨,
就會得到一間國家給的官邸可以使用。
所以就說了,現在的問題點就是立法院現在空間太小了,
以前為了要反攻大陸,所以立法院隨便用一個學校來當成議會的場所。
以至於一直到柯文哲任內,管理權甚至都還是在教育這方面(因為用地是學校)。
一直到柯文哲當市長後,用撥用的,才把土地的管理權正式給立法院。
台北市政府說真的可以出錢買一個廳舍啊,
就和加拿大的「官方在野黨官邸」(Stornoway (residence))一樣。
限定第二大、第三大政黨可以使用。
這樣國民黨也就不用煩惱要不要搬中央黨部了,
直接叫台北市購買就好,直接搬去和台灣民眾黨一起辦公。
這樣大家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不是很好嗎?
藍白還沒合,藍白的辦公室可以先合了。
一起合買不就不怕錢太少買不起了嗎?
快點叫你的副市長去找房子,用台北市政府的名義去買下來就好。
為何要市府買呢?這是留給以後每屆的在野黨用的,不是柯陣營自己用。
所以這是政府買給在野黨供其使用的房子。這才叫支援啊。
政府官方有給在野黨房子,還有個好處、優點,
即證明台灣是個很進步的政黨政治民主國家,
連在野黨都能有一棟房子。
(沒有比執政黨大棟,可是至少有一棟由政府提供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