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21-03-11 12:55:14房價過高原因除了稅制,以及銀行利率,
可能還有一個:不法所得資金流入房市。
不法所得資金像是詐騙、毒賭槍犯罪所得,
或是有錢人逃稅的所得。
假設台灣一年不法所得資金有5000億
(我聽過更高的數字)
只要一成入房市,500億,對房市影響就很大。
而且啊,你如果弄囤房稅,
那我買房子就分散登記在家人名下,
政府還是課不到囤房稅。
除非有追查發現我兒子的資金來源是我給的。
所以,是不是應該修改稅制,
以及追查買房者的資金來源,
雙管齊下才有用?
如果你問我說,那我願意給政府查買房資金來源嗎?
我會說,可以啊!
國稅局都調得到我多年的工作所得,
證明我的資金來源就是自己。
大概是這樣吧!各位有何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