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控利用職務詐財 前教長吳茂昆獲不起訴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1-03-11 22:10:42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4114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完整新聞標題
被控利用職務詐財 前教長吳茂昆獲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教育部部長吳茂昆被檢舉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與教授、
研究生等人,擅將東華「第二代綬草發明」讓與美國師沛恩公司,導致被蒙在鼓裡的東華
需支付2萬3340元(約台幣76萬元)。案經士林地檢署調查,難認吳茂昆等人利用職務詐
欺,或有背信犯意,今處分不起訴。
吳茂昆自2012年1月23日起至2016年1月22日,擔任東華校長並與生命科學系翁姓教授一同
開設「近代科技前瞻」通識教育課程。
不起訴指出,2013年間,吳茂昆與學校教授、研究生等人,因緩草萃取物用在治療發炎相
關疾病、自體免疫疾病等方面具顯著效果,因此於2015年研發效果更佳的「第二代綬草發
明」,並打算在美國申請專利,卻因台灣並非美國商標局的締約國,無法以東華大學名義
取得申請
經代辦專利申請的美國一間事務所建議,可在美國成立公司,透過美籍合夥人居中協調,
吳茂昆依「國立東華大學研究發展成果以及技術轉移管理實施辦法」,將研究成果移給師
沛恩公司;2015年11月,東華開開會同意專利申請補助,2016年3月付款給美國事務所後
順利取得綬草專利,並於2017年製成「綬草修護膏」。
但吳茂昆後來被檢舉在申請專利前刻意隱瞞東華,使緩草專利移轉給師沛恩公司,若東華
盡早得知不會同意支付申請費用。
不過檢察官認為,吳茂昆等人是聽取專業律師建議才設立公司申請專利,申請補助時便以
師沛恩公司名義提出,屬於依規定取得費用,並未刻意隱瞞,因此沒有犯意,對吳茂昆等
4人處分不起訴。
5.附註、心得、想法︰
大家還記得這位任期40天的教育部長嗎?
當年他任內的爭議實在太多了 只當了40天部長
卸任後吳茂昆還被監察院彈劾
被當時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罰(記過一次)
至於吳茂昆的貪污官司
今天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 予以不起訴處分
作者: linda17a3 (510)   2021-03-11 22:15:00
清華物理找一個淡江當教授???真的很超導嗎
作者: snakei14702 (sun)   2021-03-11 22:22:00
他是哪一黨的?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1-03-11 22:55:00
哇噻 當初卡管被獵巫現在才還他公道喔
作者: uwmtsa (補刀)   2021-03-12 02:27:00
所以是認證卡管的意思嗎?
作者: ataki (cancat)   2021-03-12 03:22:00
他確實是超導實驗的大師啊。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1-03-12 07:22:00
這算遲來的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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