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港務公司被監察院抓到大虧18億算誰的功

作者: sciss1 (無)   2021-03-12 15:53:07
剛剛看到毅傳媒一篇
>>
監察院9日公布調查卻發現,港務公司也參與陽明私募強轉債40億元,竟大虧逾18億元,
監察院調查後已函請交通部檢討改進;更以罕見文字稱,原有通知港務公司查明相關人員
行政責任,「惟未獲負責之答復。」
監察院調查發現,陽明海運2012年間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並提升公司淨值,決
定發行私募有擔保到期強制轉換公司債,經洽詢港務公司認購意願。
港務公司原本要求陽明海運出具確認書。承諾未來以不低於債券面額價格洽特定人承接或
自行買回債券,沒想到港務公司卻對確認書承諾買回效力問題並未諮詢法律專業意見。
結果港務公司日後要處分債券時,陽明海運在找不到投資人承接下,因為確認書並沒有進
一步約定陽明海運自己買回的義務,隨即以財務狀況惡化為由,並不執行港務公司所要求
的買回權。
監察院調查發現,後來這筆債券到期後僅能轉換為陽明海運的普通股,不但認列鉅額損失
18億餘元,更使得原規劃資金理財目的盡失,港務公司事前投資決策評估作業顯然有欠周
延。
>>
1.這是真有其事嗎?
2.買到期強制轉換公司債,真的可以約定陽明海運自行買回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才會由公司還現金。
所謂強制轉換公司債,不是可轉公司債(字面的確不同),所以到期會轉換成普通股。
那麼港務公司想買的是可轉債才對,買強制轉換債幹什麼?又再以確認書約定買回?
3.如果這叫疏失,不彈劾或糾正?還是要等交通部要求港務公司答覆後才出手?
4.當然不是陳菊自己調查啦。這如果是有功,算誰的?
5.18億不是小數字。這真的應該追究責任,還是應有的投資風險?能懲處什麼?
降職?記過?
6.誰來懲處?要懲處誰?2012的港務公司董事長早就下台了.....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1-03-12 16:09:00
監察院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管多努力查都沒有任何的法源強制力,所以純粹是查心酸的空氣單位……
作者: opengoodboyo (CardiffFox)   2021-03-12 16:12:00
所以今年時機對了港務公司狂賣YML給韭菜接啊!這個問題不在港務公司董事長,主要在當年陽明海運高層和交通部。港務公司董事長某種程度要看陽明董事長面子!
作者: sciss1 (無)   2021-03-12 16:15:00
同篇報導說賺8.09億回來 不重要所以我切掉了 不就運氣好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21-03-12 16:31:00
算是幫陽明續命吧 畢竟是泛官股公司
作者: opengoodboyo (CardiffFox)   2021-03-12 16:38:00
關鍵字:盧峰海,毛治國,劉兆玄這幾年謝志堅算把陽明內部一些陋習整頓過,長榮出身的專業經理人,可惜還是搞不過內部舊勢力,老子不爽不幹最大!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03-12 17:55:00
lbow你在說啥 你把立法院的人都當空氣?還是先幫綠委找好藉口 帶風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