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吵一例一休吵這麼大,而且這議題還真的我身邊的勞工朋友
都在討論。
大家最後的結論就是:勞基法修惡
然後在18年時狠狠懲罰民進黨。
但說也奇怪,在那之後,無論七天假、或是一例一休,
吵的聲音就幾乎沒有了。我覺得這真的是勞工朋友太不團結了!
要知道台灣的勞動力人數為1194萬人,扣除沒有投票權的
怎麼投都是我們贏
所以我想提出的公投議題如下:
修正勞基法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改為「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
並落實第30條 每週40小時之規定
若公司違規,勞工匿名檢舉後,勞工局必須以公開透明方式進行查核,
若公司違規屬實,則罰金為該公司年度總營業額80%
採取有罪推論原則進行勞檢
這樣規定,我相信1194萬勞工,至少有九成以上支持吧!比蔡英文得票還高啊!
當然公司會倒閉、中小企業會經營不下去什麼的,那不在我考慮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