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everfly: 有門檻還是同意票多就會成功? 03/18 19:05
: 推 mirroshadow: 應該是簡單多數決 03/18 19:05
看到有人問,就說明一下
來看看規定
10>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條件有兩個
1.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什麼是有效支持票?就簡單說可以明確看出支持罷免的,而沒有其他曖昧不名的留言
最簡單就是直接寫 同意罷免原因 或是 支持罷免原因
像是那個寫
下去 、 讓黨工離開八卦版 、 標準不一,任意刪文
雙標 又讓八卦愈來愈爛 洗版嚴重
跟政黑風向站在一起才有資格當台灣人
反白共 等等..... 這些都有可能被組長說是無效票(組長自由心證)
扣除這些無效票後的有效支持票>50票以上 才算達到第一個門檻
2.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將支持票及反對票扣除無效的票後
剩下的有效支持票必需是有效反對票的2倍以上
假設有效反對票有100票,則有效支持票必需>200票
以上兩個條件都必須達標才算罷免成功
如果你發現你的留言可能會被判無效,記得連署時間到之前都可以再去重新投票
就可以將之前無效的留言蓋過成為有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