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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FB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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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嗎?
身為租屋族的一員,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前,千萬記得閱讀內政部公布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事項,#如果租約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租約無效。
最近我遇到一個人,他理著小平頭,拿著一份文具店買的租賃契約,其中有一條寫:「本
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應為
承租方)負擔」。
這個人告訴我,這是租屋市場的現實,所以千萬不要弄什麼囤房稅,會害租屋族被漲租金
。
我告訴這個人,這份租約違反不得記載事項,是無效的租約。
旁邊又有另一個人說,這份租約違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該要下架。
這個人,是財政部長蘇建榮。另一個人,則是公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內政部,這些
對話,就發生在國會殿堂。
再次提醒大家,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前,千萬記得閱讀「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保障自己的權益,千萬財政部長一樣,拿著無效的租約胡言亂語。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1.特別查了一下,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這顆頭不算小平頭吧!
只是比較短而已。現在的髮型定義變了?
2.邱顯智3/25發文說質詢體育署張少熙署長違反法令,放著4年前完成的體育改革不做,
媒體不理,竟然連時代力量粉也都不關心,慘啊
當年趁著世大運議題炒熱的體育協會議題真的沒人關心了?
邱顯智聲量忽大忽小,萬一任人操控聲量,豈不成了別人手上的槍。
如果這就是時力最新的路線定位,各位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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