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真的滿好笑的XD
: 這問題 我也解釋很多次了
: 基本上 就是兩岸各自用原本國號 prc roc
: 發展各自外交
啊這不就是兩國論?各自國號不同,各自有不同的外交?
你確定這跟對岸的九二共識有交集?
你這連一中都沒有了!
兩中各表其實我能接受啦XD 反正不要跟中國統一被併吞都好~
: 體現在馬政府任內 就是外交休兵 兩岸不互相挖角對方邦交國
: 董?
你對互相的定義滿有趣的耶! 台灣挖過中國邦交國???
這是你所謂的互相,那我可以跟你互相經濟投資嗎?第一年合作你就贊助我個300萬好了
!之後每年數目可以討論,但我不會贊助你的~ 因為是“互相”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