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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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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郁方翻版!彰銀硬拗闆娘10萬存款「太邪惡」 行員圍人牆逼改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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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彰化銀行!藝人郁方日前到彰銀存孩子的壓歲錢,卻爆發行員事後告知「少了4千元」
,要求補回的爭議事件,同樣狀況竟早就在台中市發生,且差額高達10萬。
黃姓加工肉品攤老闆娘今年2月間在彰銀太平分行臨櫃存款86萬4千元,傍晚被告知「少了
10萬」,她心軟同意暫先更正、待行員查明後還她,但彰銀卻從此「已讀不回」,氣得她
向《蘋果新聞網》投訴痛批彰銀「太邪惡」,「就因為我不是郁方嗎?」此事拖了一個多
月,《蘋果》本月18日致電彰銀詢問此事後,彰銀相隔一周、在本月25日主動向黃小姐道
歉,並將10萬元匯還其帳戶。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將要求彰銀加強改善臨櫃作業手續。
黃小姐透露,在《蘋果》展開追查後,彰銀太平分行人員一度帶禮盒前往她的住處拜訪,
盼以精神補償方式賠她5萬換私了,但她拒絕,禮盒也拒收,「我只要我的錢回我的帳下,
其他我什麼都不要。」後來彰銀同意還錢,帶著10萬現金前往她大里住處,她覺得整起事
件嚴重受辱,不願再前往彰銀太平分行,要求銀行直接將10萬匯入她的帳戶,後來由彰銀
人員拿她的存摺與印章回分行辦理。
在市場從事肉品加工批發與零售的黃小姐說,農曆春節是香腸、肉乾等加工肉品的旺季,
今年過年前每天營收都10多萬元,原本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就要將數日的營收存入銀行,
但因人多作罷,2月18日農曆大年初七上午,先生將過年前後營收總計86萬4千元交給她,
她11點多前往彰銀太平分行存款。
黃小姐還原當天存款經過指出,她把86萬4千元分為2筆,先填好要存進先生帳戶的46萬4千
元存款單,正要填寫自己帳戶的存款單時已經輪到她,便直接在櫃台填寫,期間一度誤寫
為30萬,承辦女行員再給她一張存款單時重寫,黃小姐詢問女行員:「我的總金額是不是
86萬4千元?」當時對方說還沒算完,最後算完確認是86萬4千元,女行員收過存款單還問
:「妳怎麼不是多寫一張10萬的?」
黃小姐說,女行員用點鈔機清點金額後,收下她寫的2張存款單時,還詢問職業與款項來源
等等,她也請行員協助將定存資料補入存摺,前後10餘分鐘,2人都確認總金額是86萬4千
元。
不料,當天下午5點多,黃小姐卻接到彰銀太平分行人員電話,詢問她帶著前往銀行的包包
裡是否有其他現金未取出,要她回銀行協助,「否則要報警」,一頭霧水的黃小姐不相信
自己親手拿到櫃台的錢會不見,連忙趕回銀行。
她描述當時情況說:「十幾個銀行人員圍著我看監視器,說我最有可能,還說畫面裡面的
錢就是少一疊。」還有人直說要報警,承辦她存款的女行員則一直道歉,說害同事無法下
班,對不起大家,希望黃小姐幫忙。
黃小姐說,銀行指控她的監視器畫面,其中一個比較清楚的鏡頭是從行員背面角度拍攝,
銀行主管一直說,桌上只有8疊現金而非9疊,但那已經是行員收下之後,且部份桌面被身
體擋住;另一個斜角度的監視畫面則是一拉近就模糊,根本看不清楚是8疊還是9疊。當時
她的認知是,雙方有共識在查明後將款項還她,因此她交出存摺與印章,沒想到彰銀主管
當下即完成10萬元差額更正,她連密碼都不用按,錢就被彰銀轉走。
黃小姐說,原以為先讓銀行更正、讓行員可以下班,彰銀事後會調查清楚,沒想到隔天起
銀行就對她置之不理,她打了5、6次客服電話詢問,都未獲得任何回應。直到3月11日看見
郁方被要求補4千元孩子壓歲錢的新聞後,她氣得再度打電話到彰銀客服痛罵:「郁方的4
千元就馬上處理,我的10萬元卻不處理,就因為我不是郁方嗎!」翌日並向金融消費評議
中心申訴。
《蘋果》接獲黃小姐投訴展開追查,18日致電彰銀太平分行陳姓經理,對方一度表明,根
據2個監視器畫面,黃小姐拿到櫃台的錢就只有8疊,但陳姓經理拒絕出示監視畫面。
據彰銀人員透露,事發當時一個數位鏡頭拍到行員桌上的現金有8疊,過點鈔機時,第3疊
重複點鈔一次,另一個鏡頭拍下黃小姐將現金拿到櫃台,但因舊式鏡頭,畫面並不清晰;
彰銀對此坦承,「行員點鈔、加總金額與登入存摺確實有疏失」,彰銀接到記者追查電話
後,開始積極跟黃小姐溝通,上周四(25日)同意返還10萬元。
彰化銀行上週五回應《蘋果》:「對於客戶來行臨櫃辦理存款乙事,本行已與客戶就數額
爭議予以釐清,造成客戶困擾,本行深感抱歉。本行將加強教育訓練,強化行員處理業務
之正確性,期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提供客戶更優質的服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指出,經過了解,彰銀太平分行因為櫃員與民眾對於現金未當
面點交清楚產生爭議,櫃員應該要有更細緻的處理程序,會請彰銀檢討並加強員工訓練。
黃光熙強調,該銀行應該加強臨櫃作業程序,行員在流程中應該讓民眾看清楚呈現的數字
與填寫的金額,並再三確認,民眾拿到憑證也要確認清楚,若發生爭議,可以調閱銀行監
視器,或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
執業律師洪家駿認為,「客戶第一時間不應讓銀行更正錯誤的差額,可以避免後續的爭議
。」他分析,銀行人員圍著黃小姐要求拿出存摺與印章更正金額,最終還是經她同意,因
此不構成強制罪;但若黃小姐不願配合更正,銀行甚至警方都沒有強制力要求她更正,畢
竟銀行是金融機構,有把錢算清楚的責任,在這件事情上明顯理虧,銀行若要控告消費者
,也只能透過民事求償,因為消費者不可能在存款過程中,有辦法騙得過行員。
彰化銀行接獲《蘋果》詢問,7天後就將10萬元原封不動存入黃小姐帳戶,雙方協調期間,
黃小姐堅持要討回10萬元,彰銀太平分行人員曾帶著禮盒前往她的住處拜訪,透露願意以
精神補償等方式提供一定數額給她,都被黃小姐拒絕,連禮盒都拒收,黃小姐告訴記者:
「我只要我的錢回我的帳下,其他我什麼都不要。」
黃小姐說,銀行主管一度談到願意提供5萬元補償,還強調是主管自己出的,甚至說承辦的
櫃員以及主管都承受極大壓力,甚至到醫院打點滴,黃小姐說:「我收下5萬,那剩下的5
萬是我要認賠嗎?是我在硬拗銀行的錢嗎?」拒絕以補償、精神賠償等等名義收取彰銀的
任何金額。
上週四彰銀終於同意將10萬元返還給黃小姐,帶著現金前往她大里住處,感覺受辱、不願
再前往彰銀太平分行的她,也不願收下現金「私了」,要求銀行直接匯入她的帳戶即可,
彰銀人員才帶著她的存摺與印章回太平分行辦理,她確認無誤後也才撤銷金融評議中心的
申訴案。(地方中心王乙徹/台中報導)
發稿時間0010
附註、心得、想法︰
既然是公股銀行,那彰化縣政府和彰化縣長王惠美應該出來給個交代呀!總不能每次出錯
都要存款戶自己去爆料吧!雖然現在已經是民營化了,最大股東該出來表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