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個人主觀認定的責任歸屬分配。
包商李義祥負擔七成:因為臺鐵老早就公告清明連假期間為了疏運暫停施工。你還白目自
作主張跑進工地還違規停車釀禍。這已經不是有沒有拉手煞車的問題了好嗎?
臺鐵管理局負擔兩成:義祥工業社劣跡斑斑,過去曾有多次違規記錄,負責人李義祥還曾
因為違反政府採購法被法院判處六個月徒刑,居然還讓他承包施作工程。如果不是李義祥
跟臺鐵官員私下有什麼利益輸送,讓臺鐵放縱李義祥便宜行事違規再違規,我還真想不到
其他可能性。
交通部負責一成:身為臺鐵主管機關,臺鐵螺絲鏽蝕還掉滿地,積弊已深,交通部豈能不
知?